“诚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及时清偿到期贷款本是借款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可是被执行人宋某不仅不按期还款反而故意躲避,直到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对其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时,宋某才主动还款。 2016年3月29日,宋某因购房缺少资金向芦溪县某银行申请贷款297000元,宋某与银行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宋某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银行向宋某发放了297000元的贷款,借款期限为15年。之前的一年,宋某都能按期偿还借款,但从2017年9月20日起,宋某未按约偿还贷款本息,该银行多次催讨未果,于2019年5月向芦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令宋某偿还该银行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45650.47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宋某采取各种方式躲避执行,不停拖延还款时间。执行法官依法将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是宋某并不介意成为“老赖”,他认为这种惩罚措施不会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无奈,执行法官决定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和拍卖。2019年9月28日,看到自己的房产被传到网上拍卖,担心房产被拍卖的宋某终于主动来到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宋某在家人的帮助下,一次性将所有的欠款全部还清,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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