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0
9月7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对广大拍卖企业,《通知》有三大亮点值得关注:一是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范围。列举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二是明确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拍卖。要求“出售、出让、转让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通过进场交易、拍卖等公开方式处置;三是鼓励采取网络拍卖。倡导对“确实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处置资产